来源:甘辉申花队新闻
8月7日下午,中国足协发布了裁判委员会对京沪之战两个疑似越位进球的审查结果:审查组认定当值裁判组最终判罚正确。
对于路易斯被吹罚越位的进球,评审组给出了解释:“VAR操作室可以查看每条线的画面和十多个射门摄像机。所有画面都可以在比赛过程中查看,当画面暂停时,或在重播中。”检查时,时间进程是严格同步的。在这种情况下,视频助理裁判需要首先通过远景或适当的屏幕找到并确定进攻方传球或触球的时刻,然后切换到该时刻。适合越位判断或3D盯人操作的场景,严格保证传球时刻和盯人时刻完全同步。在这种情况下,视频助理裁判的定格时刻选择(即传球时刻和盯人时刻完全同步)。同步)、双方球员有效身体部位的选择、越位线的对比程序均操作正确。结论是进攻队员明显越位,介入正确。另外,按照规定,VAR介入的越位判罚转播至转播球队进行了推搡,但推搡画面只能包含3D线条画面,且同一画面中不能包含攻方球队的证据传球或触球。”
至于国安队的致胜进球,评审组也认定判罚正确。 “本案中,视频助理裁判遵循与上述相同的操作原则和程序,通过3D标记来判断攻防球员的身体有效性。该位置与防守方球门线的距离几乎相等,即几乎平行。在3D线中,两条线之间没有间隙并且几乎重叠。根据中超联赛统一判罚尺度的精神,进攻球员不处于越位位置。这与裁判一致。裁判的初步决定是一致的,没有必要干预。由于现行的VAR操作规定并没有要求此类没有VAR介入的事件必须将出线画面推送给转播方,视频助理裁判也没有当场推送,这并不违反VAR操作的相关原则,因此广播公司无法播放带下划线的图片。”
但评审组指出,视频助理裁判在选择上海申花队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时出现了错误。他应该选择另一名更接近自己球门的防守球员(4号)。如果他正确选择了4号球员的3D标记和他的有效身体部位(肩膀),就会显示北京国安队的进攻球员明显不处于越位位置,不存在越位犯规。
看完千余字雄辩的审稿结论以及官方视频和截图,我还是有两个疑惑。一张是相对平行的全景图,另一张是只有5名球员的特写特写图,而且没有出球的瞬间。为什么越位线画在特写图上而不是全景图上?如何证明全景图和近景图是同一时刻?您如何看待足协裁判委员会评审组的这一评审结果?欢迎大家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